9月2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专题询问会,以专题询问的形式,对全市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进行专项监督。市政府有关领导及市委农办、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水务局、市城管局及毛嘴镇政府负责人,分别接受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询问,回答了畜禽养殖污染整治行动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王书炎问:根据市人大常委会调查的情况,2014年以来,市政府下大气力专项整治畜禽污染,全市已完成整治1972家,但2015年后,特别是今年上半年,畜禽污染反弹严重,全市新增361家(户)养殖场,对我市的整治工作和环境承载力形成了极大的挑战,群众反映十分强烈。请问,造成养殖污染反弹的主要原因是什么?市政府将采取哪些措施对养殖污染进行有效整治,让人民群众满意?
市委常委、统战部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印家利答:当前,由于生猪、鸡、鸭等市场行情不断走高,刺激部分养殖户,重新开始养殖,导致我市养殖污染严重反弹,出现此现象的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履职意识不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殖污染整治工作,2014年以来,集中开展整治工作,引导建立畜禽养殖粪污全收集、全处理、全利用体系,探索推广粪污综合利用“四种模式”,整治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近年来,一些地方和部门思想麻痹松懈,有畏难厌战情绪,没有认真履职尽责,没有巩固前段整治成果,没有真正将畜禽污染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二是工作思路不清。部分镇办研究不够、思路不清、措施不力,特别是有些地方没有认清养殖污染的危害和整治工作的主要路径,思路停留在拆除、关停的简单模式上,没有静下心来想办法、找出路。三是主体责任不明。养殖户仍然存在靠国家扶持、政策支持的想法,没有意识到或者不愿意自觉承担养殖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治污设施不全、设施不运转现象大量存在。四是工作传导不力。一些地方整治工作没有建章立制,没有连续性,整治工作走过场,工作没有严格落实,监管制度不健全,考核结账不过硬。
下一阶段,我市将采取以下三方面的措施,推动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的落实。一是要锁定现状,只减不增。各地严格落实市政府关于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分的意见和要求,禁养区全年禁养,限养区严格控制,严厉打击未经审批擅自建设、违法占地的行为,坚决控制增量。对畜禽养殖污染零容忍,铁腕推进污染治理,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相关部门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巩固好治理成果。二是要堵口截污,倒逼出路。要明文规定谁污染、谁治理,畜禽养殖场必须建立雨污分流设施、存储设施、综合利用设施,要对所有养殖场的排污口进行封堵,严禁出现偷排漏排等违规排污行为,让社会公众和媒体共同参与监督。三是高压监管,严格问责,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动机制,保持高压态势,定期督查或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建立市、镇办、村三级畜禽养殖污染网格化防控制度,实行一场一策,确保每个养殖场治理措施到位、责任明确到位,力争形成线上、线下网格化管理或社会化监督相结合的机制。我们将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和综合利用工作纳入全市农业农村工作和环境保护工作年终考核内容,同时专项整治考核,成绩位于全市倒数的取消参加全市农业农村工作和环境保护工作评先资格。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朱蒙山问:根据仙政办函〔2012〕48号文件关于仙桃市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市环保局应该履行哪些工作职责?根据市环保局上报的情况,2014——2016年,我市新增规模养殖场79家,请问,市环保局是否审批了这些养殖场的环评报告?对这些养殖场不执行“三同时”制度的你们是如何处理的?近两年处理了多少?
市环保局局长闵银华答:根据仙政办函[2012]48号文件关于仙桃市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市环保局应该履行的工作职责有:1、负责编制全市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对全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3、指导、监督禁养区外的规模化养殖场污染处理设施建设,开展养殖场排污申报登记及污染物排放监控,对于超过排放标准的,依法进行处理;4、抓好新、改、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含集约化养殖场)的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5、受理、处理养殖场污染事件。
2014年至2016年,我局审批了3家养殖场。我市现有养殖场绝大多数都属于规模以下只需要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且不需要任何费用。但广大养殖户环保意识不强,建设前根本不向我局进行申报。建成后由于所选场址不合要求,不能补办环境影响评价,这是环评率不高的主要原因。对未批先建、没有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的养殖户,我局在市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专班的统一领导下,配合地方政府对养殖场所进行监管,督促其进行拆除、关停、转产或指导养殖户建设污染处理处置设施进行整改。近期我局联合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国土局、干河办事处和肖台社区等相关部门,对干河办事处肖台社区25家畜禽养殖户进行联合整治,下达《环境行政处罚告知书》、《决定书》25份。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张家燕问:养殖业对村庄污染十分严重,请问,2014年以来,我市受理了多少起养殖场污染举报?又处罚了多少家严重超标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的养殖场?很多养殖场配备的治污设备闲置浪费,导致雨污混流,粪污直排河流沟渠,请问,市环保局当前采取了哪些办法来加以解决?今后将采取什么措施,防止类似问题的产生?
市环保局局长闵银华答:2014年以来,我局共受理了192起养殖场污染投诉。对于每起投诉,我局监察人员都到现场进行了调查处理,对于经查证属实的,我们与所在地人民政府一起,责令其停止排污行为,限期进行整改,并组织养殖户与群众达成谅解,缓解矛盾。针对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我局下达整改通知书133份,对26家畜禽养殖企业进行立案查处。
自2014年开展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以来,我们督促各养殖场配备污染治理设施,并督促各地结合实际探索建立有效的粪污收集利用体系,取得了一些效果。但由于技术、成本等方面原因,导致大量的设施设备受到限制、雨污混流、粪污直排河流沟渠。面对这样的问题,我们采取了以下办法:一是加强监管,督促其设施正常运转。按照联动式执法、全方位覆盖、网格化定位的总体思路,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加强对养殖业主的监管,严禁其擅自停用设施设备,确保设施正常运转。二是封堵排污口,倒逼养殖户履行治污主体责任。我们联合当地政府对排污口进行全面排查和封堵。以堵促改,坚决不允许养殖粪污直接对沟渠排放,倒逼养殖业主履行其治污主体责任,主动为粪污的治理和综合利用寻找办法和出路。三是以疏促治,提高粪污综合处理能力,对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中取得显著成绩的镇办、企业、养殖场予以扶持和奖励,提升全市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能力。
下阶段,我们将主要做到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宣传教育要更加广泛,通过宣传、教育、培训让养殖场主动谋求转型,发展生态的、美丽的、可持续的畜禽养殖模式。二是监督监察要更加深化,对全市畜禽养殖场再开展一次地毯式的隐患排查,加大现场检查频次。三是依法打击要更加坚决,依法审批,对畜禽养殖污染行为实行“零容忍”,对监管过程中发现的偷排、漏排现象或污染治理不到位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巩固好治理成果。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贺国华问:在调查中发现,在毛嘴某养鸡场,死鸡被随意丢弃在鸡舍外,彭场某养鸡场将死鸡丢进生活垃圾桶内。根据国务院《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此类问题应由市农业部门处理,请问,对病死畜禽的处置你们是如何进行日常监管的?对随意处置病死畜禽的违法行为,又是如何处罚的?
市农业局局长郭金相答:病死畜禽处置事关“食品安全”、事关“公共卫生安全”,事关“生态环境安全”,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市政府和我们职能部门对此都高度重视。一是建设专业处理设施。依托湖北非隆农业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于2014年4月建立了全省首家专业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通过生物发酵、高温降解,实现病死畜禽无害化综合处理。非隆公司自建成至今已收集并处理全市病死生猪63416头。二是建立完善收集体系。配备3台冷藏车专门用于病死畜禽收集;万头猪场配套20立方米以上冷库、中型猪场配发大型冰柜用于病死猪暂存,做到储存收集全封闭、全冷链。三是建立监督管理机制。加强日常监管,成立专班常年进行巡查,每周不少于两天。乡镇站所每两天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责令养殖户及时整改,处置到位。建立了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信息平台,涵盖死亡报警、现场收集、行程记录、入库处理等无害化处理全过程,做到全程可追溯,从源头上防止病死畜禽流入市场、流向餐桌。
对随意处置病死畜禽的违法行为,我们做到严管重罚。罚款最高的一例,是今年4月对一起随意丢弃病死猪的养殖户罚款3000元。虽然我们采取了一些措施,但执法仍有疏忽和漏洞,监管仍有死角和盲点,对随意丢弃病死禽类的行为也多以批评教育、现场处置为主。致使仍然存在着养殖户随意丢弃病死禽类的现象。下段,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进一步加强执法处罚,实行严查重罚,确保达到“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目标。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闵国华问:我市畜禽养殖粪污总量在130万方左右,每年综合利用量仅20多万方,80%的粪污得不到有效处理和综合利用,直接排放到沟渠,严重污染了河流沟渠。请问,市农业局在推广生态养殖模式上,特别是在养殖废弃物科学处理,综合利用上,做了哪些工作?面对80%以上的粪污直排问题,今后将采取哪些措施来综合利用,变害为利,粪污治理达到什么样的目标?
市农业局局长郭金相答:我们除了通过设施处理减少污染外,通过试点示范,资金支持,专业指导,跟踪服务,积极探索科学处理,生态养殖,综合利用,循环发展的模式和办法。主推4种模式:一是推广种养一体化模式。对于有消纳土地的畜禽养殖场,积极推广种养结合,循环利用。种养一体化面积达3万多亩。二是推广PPP模式。去年,我们在三伏潭镇成功探索畜禽粪污综合利用PPP模式,通过政府、养殖户、合作社三方合作,实行统一收集、集中处理、还田利用,达到了变废为宝、提升效益的效果。三是推广商品有机肥模式。引进和扶持非隆、天行健、博泰、丰乐等有机肥厂收集处理粪污,变粪为肥,可年消纳粪污20万吨。四是推广产业对接模式。积极支持阿尔迪、菇珍园等农业企业消纳利用畜禽粪污。阿尔迪可利用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畜禽粪污。菇珍园达产后可年消纳鸡粪3.5万吨。
虽然我们做了一些工作,收到了一些效果。但仍有80%的粪污直排,说明我们工作的力度还不大,效果还不明显。今年的养殖治污对比往年发生了重大变化,由“以补促拆”转变为全域禁污。为了达到零排放,零污染的目标,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措施,堵口截污,倒逼出路。
下段,我们将全力配合市治污办按照上述目标要求抓指导、抓督办、抓落实。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彭继红问:市国土资源局在养殖污染整治工作中是如何做好基本农田保护区内非法建设畜禽养殖场的整治、清拆工作的?对照职责分工,你们做了哪些工作?对不经批准在基本农田内建畜禽养殖场的,你们采取了哪些处罚措施?处罚了几起典型案例?请举例说明。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王诗文答:全市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市国土资源局按照市委、市政府整治工作职责分工和《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主要做了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认真开展调查,对畜禽养殖用地占地面积和使用基本农田情况进行了现场核实和测量。共实测占地面积5401亩,其中占用基本农田3010亩。二是加强土地巡查,2015年至今共发现并现场制止新建扩建畜禽养殖用地23宗,面积132亩。三是认真督办备案,督促养殖户和乡镇政府及村组按规定签订设施农业用地协议,履行用地协议备案手续。四是积极参与拆违,对占用基本农田或环保不能达标,认定要拆除的养殖场,按照整治专班的要求,组织国土资源执法人员积极参与集中拆违活动,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共有20个单位,472人次参与和配合297家养殖场的整治拆违关停。五是主动防治污染,配合各镇办和相关部门划定禁养区和限养区,实施土地整治项目建设,尽可能地将污染土地和沟渠进行覆盖和治理,先后疏挖、清洗受污染沟渠6500米,平整污染耕地170亩。
但我们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国土部门履职更多地是存在工作不主动、政策研究不深入、执法力度不够大等主观方面的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下阶段将迅速采取三个方面的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每个镇办安排2至3人,重点针对禁养区拆除和限养区整改情况,积极推进日巡查制度,对发现的违法占用耕地及基本农田进行畜禽养殖的行为,及时制止,及时向镇办通报,加强协作配合,切实将违规用地行为处理在萌芽状态。二是进一步加大备案督办力度。与农业部门一起,将畜禽养殖用地的相关政策、备案流程制作成宣传册,发放到镇办和养殖户。对符合用地条件和环保要求的畜禽养殖场,专班人员将逐户主动上门,配合镇办政府和村组及养殖户,认真做好备案工作指导和督办,严格规范畜禽养殖用地监管。三是力争在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进行处置方面取得突破。积极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加强与公安、法院等司法部门的沟通联系,从执法层面及时解决好认定畜禽养殖用地破坏耕地、基本农田行为和强化行政措施督促畜禽养殖用地协议备案两方面问题,对情节恶劣、性质严重的典型案例,认真研究依法处罚措施,力争有所突破,切实提高国土资源部门在依法监管畜禽养殖用地方面的履职能力。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叶方静问:根据职责分工,市规划局负责配合开展城乡规划区内违法搭建养殖场的整治、清拆工作。我市采取了哪些措施,对城乡规划区内违法搭建的畜禽养殖污染加以整治?
市规划局副局长蒋涛答:近几年来,我局在全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中,切实履行职责,不断加强管理力度,三招出击,持续发力,重拳遏制畜禽养殖乱搭乱建,从源头上较好配合控制了畜禽养殖的污染。
一是严查,做到日常巡查“零死角”。充实队伍查,使原来不足30人的规划巡查队伍增加到现在的80多人,使规划区巡查实现了全覆盖。强化责任查,把规划区范围网格化,分片到位,包块到人,实现了全方位、全时段、全过程、全区域巡查监管。横向联动查,及时和办事处以及城区网格员相互配合、互通巡查情况,第一时间获取畜禽养殖的乱搭乱建信息。
二是强拆,做到主动作为及时拆。对新发现的违建,不等不靠,及时组织予以拆除。今年4月份,在巡查中发现汉江旁小寺垸村李某违规新搭建了500平方米临时养鸡棚,当即组织力量,全部进行了拆除。积极作为牵头拆。对乱搭乱建比较复杂的地方,牵头组织力量,依法予以强制拆除。2015年4月,由我局牵头,相关部门组织300多人的队伍,调用挖掘机、推土机4台,利用两天时间彻底将肖台六组21户近8000多平方米的污染严重的鸡场、牛栏、临时住宅一起进行了拆除。全力作为配合拆。配合城区办事处联合执法,配合干河办事处对袁市九组2000平方米的猪棚,配合龙华山办事处对汤郭村3000平方米猪棚、羊棚进行了强制拆除。据统计,近两年来,我们共拆除2万多平方米的畜禽养殖的乱搭乱建,不仅改变了环境,还拆出了近300亩的发展用地。
三是重情,做到舆论宣传“零距离”。宣讲政策,主动参加村组干部会和群众大会,动员村组干部带头守法,教育村民自觉守法。张贴通告,分别到肖台、陈帮、袁市等重点地区张贴《严禁乱搭乱建公告书》、《行政执法处罚决定书》共计1800多份,形成高压的执法氛围。包户宣传,把宣传和拆除责任分解到人,包户完成。肖台村乱搭筹建的农户由我局监察一中队1人包2户,动员农户拆除违建。工作人员上门不厌其烦做工作,和农户交心谈心,及时做通了部分农户的思想工作,较好地配合了执法。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雷水涛问:根据市直有关部门统计,我市2016年上半年对比2014年新增361家(户)畜禽养殖场,毛嘴镇是增加养殖场比较多的地方,请问,你们是怎样在履行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的主体责任?今后你们将如何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认真承担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的主体责任,在全市率先将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整治彻底?
毛嘴镇镇长蔡勇军答:通过深刻地剖析和深入地查找,我镇对比2014年的畜禽养殖户,新增数量较大,主要是“三责缺失”所造成的。一是缺失了一抓到底的主责。在集中整治时段进行了突出抓、重点抓,但未能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因抓而不深、抓而不久而导致我镇畜禽养殖一直处于高位状态。二是缺失了实事求是的担责。经过认真详实的比对,新增养殖户中的69户属于2014年的在养户,数据的增加是登统不全面的漏报,是工作留余地的瞒报。三是缺失了深入管控的履责。因今年市场行情看好,部分2014年已关停的养殖户,在利益的驱动下出现了恢复养殖的现象,12户新增对象均为养猪户,并且都是在今年3至7月份补栏重新养殖。
自市委、市政府发出向环境污染宣战的动员令以来,我镇全面动员、全员上阵、全力以赴,以净化家园的使命感,以政令如山的责任感,用战斗姿态强势出击整治环境污染。截至目前,处于禁养区的54户,已拆除37户,同时,签订养殖户关停承诺书48户。为了稳妥高效地完成畜禽治污工作,我们将在“四个进一步”上着力:一是进一步压实责任,做到强力推进一刻不松,强化党委责任,务必深入尽责,严格追责问责,以关停为主,以达标为要。二是进一步深入发动,做到高压态势一刻不缓。以耐心宣传政策,以真心沟通交流,用党员、干部及其亲属率先拆除的强硬事实,来传导污染必除的态度和决心,充分发挥党员、骨干群众和受害群众的作用。三是进一步精准施策,做到分门别类高效治理,对所有养殖户实行一户一档,全面掌握信息动态。四是进一步强化执行,做到全面率先完成任务,实行一天一巡查、三天一督办、每周一通报、一旬一调度的督办机制,开展集中关拆、分片关拆以及重点关拆等活动,凡出现新增一户一头的村(居)支部书记免职,凡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包村机关干部、村干部停职,落实畜禽治污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何凡问:调查发现,全市有些畜禽养殖场建在河流附近,很大一部分存在向大小河流直排粪污的情况。请问,市水务局是如何履行对畜禽养殖排污口的监管职责的?全市有多少没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随意设置排污口,对这些随意设置排污口的企业和个人是如何处置的?
市水务局局长韩振林答:近期我们组织执法专班对全市主要河道的入河排污口进行现场排查摸底,全市共设有入河排污口142个,这些入河排污口中,工业废水排污口19个、生活污水排污口113个、畜禽养殖污水排污口10个。上述入河排污口的设置,均未报经市水务局的同意,也没有经过市水政监察支队的审批,属于随意设置的排污口。对于这些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污染防治法》和《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的行为,我们将采取措施进行治理:
一是加强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增强对入河排污口设置的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和守法的自觉性。二是开展专项治理,对已设置的排污口,依照《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逐一进行登记,建立台账,对不合法的排污口迅速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由市水政监管支队组成联合执法专班进行处罚。8月30日,我局联合环保、公安等部门,出动执法人员30多人,对仙下河等3处未经许可擅自改扩建的入河排污口进行了强行封堵。近日,我们还将对通顺河流域的违法入河排污口进行专项整治。三是严格入河排污口的审批,市有关部门要把排污口设置作为项目环境评估的前置条件进行统筹考虑后方可审批。其次是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现场核实并办理排污手续后方可新设入河排污口。四是加强日常监管,我们将加大对重点河段的日常巡查力度,及时查处排污不达标和未经许可设置入河排污口的行为。8月31日,我们水政监察支队组织了3个专班,分赴毛嘴、郭河、胡场等地,对10家畜禽养殖场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严令其养殖户在限定的15日内改造入河排污设施,逾期不办的除强制封堵外,还将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五是加强综合治理,继续采取生态调水、水面保洁、河道疏浚等措施,大力实施河道综合治理工程,不断改善和提升河道水质与水环境。六是加强责任追究,结合我市实施的“千河”保护行动方案和“河长制”工作方案,对入河排污口形成监管合力。对监管不力导致水污染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沈放问:根据职责分工,市城管局负责配合开展城市建成区内养殖场的整治、清拆工作。在调查中发现,城区一些地段畜禽养殖污染仍然较严重,请问,市城管局对城市建成区内养殖场是如何进行整治、清拆的?
市城管局副局长黄道龙答:近年来,针对城区一些地段畜禽养殖污染仍然较严重问题,我局认真履行职责,主要做了如下工作:
一是开展日常宣传。我们组织城管队员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坚持向市民宣传城区禁养家禽家畜的规定,坚持每月出动流动宣传车15台次,在宣传城管法规的同时,持续向市民播放相关管理条例规定,为整治营造社会氛围。
二是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专班,结合城管工作实际,党委研究决定,一大队主要负责城区畜禽养殖日常监管,三大队主要负责畜禽养殖违规饲养立案查处,各负其责,分工合作。
三是实行常态化管理。我们要求一大队的城管队员和协管员,对责任范围内的畜禽养殖管理负责,零星饲养及时处理,较大问题及时上报。同时,我们还将城管队员开展城区畜禽养殖管理工作情况纳入每月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工资挂钩,调动了工作专班积极性,促进了常态化管理。
四是履行执法职能。在日常监管的同时,我们加强建成区内家禽家畜饲养查处力度,做到了巡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在城区主要查处了如下家禽家畜养殖案件:仙桃春天居民区喂养28只鸡、沙嘴办事处四组居民喂猪15头,已分别责令业主自行处理,目前已停止喂养,沙嘴办事处肖湾村喂养牛12头,已责令业主搬迁至新里仁口,龙华山办事处纱帽村喂养猪78头、解放社区喂猪35头,已分别责令业主搬迁至老里仁口,沙嘴办事处叶王村喂猪145头,已联合沙嘴办事处上门和业主沟通宣传,业主同意只减不增,等生猪出栏后搬迁,叶王村也终止了与该业主所签合同。
五是参加市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城区家禽家畜污染整治的成员单位,我局还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集中整治行动。8月10日上午,我局派党组成员郭建华同志,带领30名城管队员,到干河办事处肖台村配合进行整治工作,我们将队员分成四人一组,与村干部一道,到各小组向群众宣传城区禁养家禽家畜规定,取得了较好效果。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胡江陵问:市委农办作为检查考核全市各地各部门年度农业农村工作的牵头部门,2015年年底,你们是怎样对各地各部门年度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的,对工作落实不力、进展迟缓、整治不到位的单位,是如何追责问责的?今后将如何进一步问责?
市委农办副主任丁斌答:自2014年以来,我们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向畜禽养殖污染宣战的决策部署,主动配合各地、各部门,积极开展畜禽养殖场所标准化改造,推进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并将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纳入了农业农村工作年度考核范畴。
2015年底,根据市委、市政府统筹安排,市委农办主要负责对全市各地特色农业发展、新农村和城乡一体化试点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进行考核,权重5分。结合“三农”工作实际,我们把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暂没有作为单项内容而只作为特色农业发展考核其中的一项指标进行考核。特色农业发展考核权重2分,实行百分制考核,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满分8分,得分视各地规模养殖场所标准化改造比例而定,比例达到100%满分,每降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此外,在2015年全市农业农村工作评比中,由于我们对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工作重要性认识还不够,把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考核结果只作为各地年度工作综合考核得分的依据,没有对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对工作落实不力、进展迟缓、治理不到位的也没有进行追责问责。
今后,我们将借此次专题询问的东风,深刻领会全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动员大会精神,正视前段工作不足之处,勇于作为,多措并举,加大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检查考核力度,严格实行追责问责。一是坚持采取阶段性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加强日常检查督办,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二是坚持把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放在“三农”考核中更加突出的位置,提高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考核分值。三是坚持考核问责,对年终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突出的的单位予以表彰,对考核分值排名倒数3名的乡镇,不仅在农业农村年度工作评比中不予评先,并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对工作不力、不作为、失职造成后果的,提交相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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