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是实施省残疾人事业“十三五”规划纲要的重要一年,是推动残疾人脱贫攻坚、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关键一年。全省残疾人工作总的要求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国残联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残疾人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政策落地,聚焦农村、贫困地区和贫困、重度残疾人,聚焦十三五规划实施,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提高残联系统服务水平和能力,加快残联改革,进一步焕发残联工作活力,让残疾人有更多获得感,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认真贯彻执行“十三五”规划,圆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一)坚持将残疾人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残工委职能,扎实推动省“十三五”规划纲要、基本公共服务等专项规划中有关残疾人工作任务的落地落实。制定出台我省残疾人事业“十三五”规划纲要各项配套实施方案,指导市(州)出台本地贯彻省残疾人事业“十三五”规划的实施意见。
(二)打好残疾人脱贫攻坚战。贯彻实施《湖北省残疾人脱贫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16-2019年)》,配合相关部门继续做好农村贫困残疾人建档立卡、存量危房改造和党员干部联系困难残疾人等工作,将贫困残疾人优先纳入教育助学、康复救助、培训就业等扶贫项目,建立重点任务台账,开展联合督导。扎实开展残疾人扶贫“春季攻势”活动。推广长阳“自强互助社”试点工作经验。
(三)夯实残疾人福利保障制度。全面夯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做到应补尽补。全面夯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强化残疾人医疗、住房、就业、教育等专项救助,推动贫困和重度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补贴制度的建立,推动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补贴制度建立,落实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单独纳入低保和残疾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扶助政策,做好有特殊贡献困难残疾人生活救助工作。进一步为残疾人提供基本住房、供养救助和托养照料等保障服务。
(四)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以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实施精准康复,为残疾人普遍提供基本康复服务。指导各地制定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实施方案,建立精准康复服务督导检查制度。继续实施精准康复服务、0-6岁儿童康复工程、精神病防治康复、假肢矫形等重点项目。制定《湖北省落实<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开展残疾预防综合试点工作。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加强省、市、县三级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建设,构建多元化服务网络,推动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设立康复站或康复室,发挥社区康复协调员队伍作用,为残疾人提供需求调查、康复咨询和转介、康复训练等服务。加快各类康复人才培养,开展康复专业技术人员实名制培训。
(五)做好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实施《湖北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推动落实送教上门“一人一案”措施。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支持残疾人职业教育、职业培训向高等院校和特教学校延伸。落实特校职业教育职业培训扶持项目,继续做好残疾学生高考录取相关工作。落实《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暂行)》,为残疾考生参加普通高考提供平等机会和合理便利。实施好国家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和交通银行助学项目以及残疾大学生助学项目。开展国家通用手语试点工作,在农村青壮年残疾人中开展扫盲工作。
(六)着力推进残疾人就业创业。继续实施湖北省“十百千万”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计划。贯彻落实《湖北省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6-2020)》。创新就业服务形式,打造“互联网+”就业服务平台。加强残疾人就业及培训的实名制统计工作。
(七)指导各地规范化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深入推进全省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向县(市、区)延伸。强化全省盲人按摩行业管理,做好盲人保健按摩人员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开展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组织做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相关工作。
(八)推进辅助器具规范化建设。贯彻执行《湖北省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在省、市、县三级全面推进辅具服务规范化工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若干意见》,积极促进产业发展,提升辅具适配能力。做好国家辅具华中区域中心大楼的布局规划和人才培养工作。推进假肢技术区域中心建设和全省假肢矫形器装配站升级改造。制定和实施全省残疾人居家无障碍改造工作标准,规范全省残疾人居家无障碍改造工作流程。巩固和完善省辅具中心社会化服务机制,提高辅具服务质量。
(九)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加强对中央、省两级资金项目的督查与监管。抓实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强化预算执行,狠抓财经纪律,定期通报督办预算执行情况,将预算执行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和下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加强项目绩效管理,落实绩效指标体系设置全覆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重点资金项目、中央转移资金项目、专项资金项目进行绩效评估、评价,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二、切实履行职责,依法保障和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十)加大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执行力度。积极推动修订《湖北省残疾人就业规定》调研工作。配合省人大、省政协开展残疾人事业领域专项调研,制定《湖北省<残疾人教育条例>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促进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开展残疾人学法用法专项行动,举办全省残疾人工作者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做好残疾人法律救助、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严厉打击侵犯残疾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十一)联合财政、税务部门修订出台《湖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落实《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实施意见》,推进党政机关、用人单位依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扩大按比例就业公示范围,推动省、市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落实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十二)落实全省残联系统“七五”普法规划年度任务。办好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积极推动各市、州开通中国残联信访信息系统,畅通残疾人诉求表达渠道,建立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应急处置机制。
(十三)修订完善《湖北省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规定》,推动公共场所设施和公共服务网站的无障碍改造,鼓励电视新闻节目加配手语、广播电台开办残疾人节目。继续开展无障碍环境市、县、镇、村创建工作,为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汽车驾驶培训工作。做好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申报发放工作。
三、搭建新平台,激励广大残疾人自强不息
(十四)加强意识形态建设工作,积极开展残疾人事业相关的宣传报道。围绕年度重要政策、重要活动、重要典型,推动各大媒体横向联合,省市媒体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扶残助残良好氛围。用好传统媒体、拓展新媒体,用好网站、微信等新平台,扩大宣传范围和传播渠道。探索建立残联新闻发言人制度,做好政务舆情回应处置工作。
(十五)积极开展残疾人文化艺术活动。举办全省残疾人艺术汇演和首届残疾人事业摄影故事大赛,创建艺术精品。实施残疾人文化进家庭“五个一”项目。组织开展“全国残疾人文化周”活动。支持市县公共图书馆设立盲人阅览室,推动各地采取读书沙龙、读书演讲、组织参观、捐助图书等形式组织开展残疾人读书活动。
(十六)做好省运会残疾人类比赛相关筹备工作。制定残疾人运动员选拔培养计划,开展冬奥会冬季项目教练员、运动员推荐选拔工作,开展残疾人田径、游泳、举重等项目集训,推进残疾人体育运动训练基地规范化管理。组织开展“残疾人健身周”、“全国特奥日”等活动。推动残疾人群众性体育健康发展。指导各级残联因地制宜地开展残疾人喜爱的体育活动。
(十七)围绕“文化”主题,推动残障事业论坛纳入第十四届“湖北·武汉台湾周”内容,办好第二届海峡两岸残障事业论坛。
四、强化职能,不断加强残联自身建设
(十八)贯彻中央和省委有关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贯彻中国残联改革精神,进一步增强残联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坚持深化改革,克服“四化”倾向。坚持以基层残疾人组织、基层残疾人队伍、基层残疾人工作平台建设为重点,增强残联“代表、服务、管理”职能,打通服务残疾人的“最后一公里”。
(十九)继续扎实开展残疾人状况动态更新和任务分解工作。把实名制掌握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作为各级残联的看家本领,精心组织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巩固已取得的成果,及时与残工委有关部门交换数据,推动建立数据资源共享机制。
(二十)做好残疾人参政议政工作。为残疾人、残疾人亲友、残疾人工作者中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政议政做好相关服务,妥善办理人大、政协交办的建议、提案。在各级人大、政协换届过程中,积极推荐优秀残疾人、残疾人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候选人。
(二十一)指导地方残联做好换届工作,加强基层残联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实施县域残疾人组织服务能力提升计划,加强残疾人专职委员和村(社区)残协管理,提升基层残联服务能力。
(二十二)健全专门协会组织机构,加强制度建设,优化班子配备。继续探索专门协会法人治理模式,充分发挥专门协会代表、服务、维权职能和与桥梁纽带作用。
(二十三)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信息化建设。深入基层,扎实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整合残疾人基本需求和相关业务数据,搭建省级残疾人服务信息网络数据库和信息系统,制定数据交换与共享标准,与有关部门实现基础信息数据交换。加强省残联门户网站建设,推动残联工作政务公开,完善内网办公平台。开展统计培训,强化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
(二十四)加大政府购买助残服务力度。以残疾人康复护理、托养照料、生活服务等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助残服务指导性目录,不断扩大购买规模。鼓励各地探索政府购买助残服务的新模式新措施,全力培养和规范社企组织,强化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加强对政府购买助残服务的质量监控和绩效考评工作。
(二十五)广泛开展志愿助残服务和慈善行动。加强助残志愿服务组织和队伍建设,推动成立湖北省助残志愿者协会。以社区和残疾人服务机构为重点,健全志愿助残工作机制,大力开展志愿助残阳光行动,实施志愿助残阳光行动示范项目,促进志愿助残服务经常化、制度化、专业化和规范化。实施好长江新里程计划项目,培育和扶持助残社会组织发展。强化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工作,继续做好集善儿童助养项目和“助残圆梦”行动“创业就业”公益项目,积极推进网络公众募款。
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为残疾人事业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二十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种意识”,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二十七)完善党建工作机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贯彻中纪委七次会议和省纪委七次会议精神,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巩固反“四风”成果,扎实开展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加强系统平安建设和综治维稳工作。
(二十八)加强新常态下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建设。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提高履职能力。加大各级残疾人工作者培训力度,打造一支思想作风好、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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