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普降一批民生项目物价:拟取消高速公路部分收费

今年,湖北省拟取消高速公路路产损失赔偿中的部分项目收费,预计每年可减轻社会负担1900万元左右;将逐步理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拟放开省内地方铁路货运价格,适时放开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价格,完善出租汽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和停车服务收费政策等。昨天(26日)召开的湖北省物价工作会议通报了系列工作。

湖北省工商业电价全面降低

会上通报,根据国家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湖北省报请批复第一个监管周期输配电价,每度电购销差降低9厘,年减轻企业负担约12亿元。

3次调整大工业电价,每度电下降3.3分,大工业电价水平由全国第8位降到第15位,年减轻企业用电负担13.7亿元左右;

4次调整一般工商业电价,每度电价下降0.11元,一般工商业电价水平由全国第1位降到第10位,年减轻企业用电负担27.4亿元左右;

推动发电企业与用户直接交易,交易量扩大到近300亿度,去年的交易量仅100亿度,销售电价降低,年减轻企业用电负担20亿元左右。

湖北省高速收费标准普降10%

6月1日起,湖北省高速公路通行收费标准普降10%,年减轻社会通行费负担16亿元左右。

对高速公路ETC用户和使用“通衢卡”货车分别实行5%、10%的优惠通行政策,年减轻用户负担3.5亿元左右;

将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维管费标准由3‰降为2.5‰,年减轻高速公路经营单位负担1000万元左右;

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免费政策,年免收约22亿元。

今年将理顺一批民生价格项目

今年,湖北省将开展天然气用气大户直供交易试点,逐步理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拟放开省内地方铁路货运价格,适时放开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价格,完善出租汽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和停车服务收费政策,对集卡车高速公路运输实行运价优惠;推动建立全省统一的医药产品电子交易平台,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由医疗机构与医药企业通过交易平台直接交易。

会议指出,计划到2017年,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全面放开;到2020年,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完善、价格调控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

另据长江日报

降低企业负担 湖北涉企收费标准拟再降三成

昨日(8月26日),湖北物价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透露,湖北省力争整体再降低各类涉企收费标准三成左右。记者获悉,具体方案正在报湖北省政府审批,初步测算方案实施后可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10.3亿元。

湖北省物价局透露,去年一次性取消和暂停49项涉企行政收费后,企业成本降低46.2亿元。目前湖北省、市、县均已建立涉企收费清单机制,并实行动态调整和常态公布。如遇到清单之外的收费,企业可拒缴及投诉。

目前湖北省正在全面清理规范强制性垄断性中介服务收费,依附行政、招标、信贷融资等领域的强制性、垄断性中介机构和网络型自然垄断行业企业的不合法、不合理收费项目和标准,年底前将全部取消。

据介绍,除涉企行政收费外,降低企业负担还体现在用电和物流成本降低上。

截至目前,大工业电价经过三次调整,湖北省大工业电价水平由全国第8位降至第15位;一般工商业电价经过四次调整,一般工商业电价水平降至全国第10位。仅在电费方面,湖北已为企业减轻负担73.1亿元。

今年以来,湖北省采取多项措施进行物流“减负”:湖北省高速公路通行收费普降一成,高速公路ETC和“通衢卡”优惠通行,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维管费标准由3‰降为2.5‰,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免费通行。按照一年测算,企业物流成本将降低41.7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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