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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云报道 湖北省物价局昨天(1月9号)发布消息,《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将于2月1号起施行。为有效化解停车供需矛盾,全省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场将推行差别化收费。30分钟应该免收停车费。
根据这一管理办法,5类停车场可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其中包括机场、码头、车站,政府定价管理的旅游景区景点,公交枢纽站、轨道交通换乘站等规划配套建设、具有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停车场;公立医疗机构、公办学校、体育馆、图书馆、博物馆、公园等公益机构规划配套建设或内设的停车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办公场所配套建设或内设的停车场;政府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全额投资建设的停车场;以及经当地政府批准并依法划定的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新规要求,对同一区域的停车设施服务收费,要区分停车设施所在位置、停车时段、车辆类型等,按照“路内高于路外、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的原则,制定差别化服务收费标准,引导更多人使用路外停车设施。对公立医院、交通场站等场所及周边配套停车设施服务,鼓励推行超过一定停放时间累进式加价的阶梯式收费,缓解停车矛盾。
此外,对新能源汽车停车服务收费,要给予适当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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