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怎样压紧压实,压出成效?我市各地给出的回答是,只要制度作保障,措施落实到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就能落细落小落实好。
去年以来,我市先后近20次集中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系列理论文章和读本,做到年初全面部署、定期听取汇报、专题研究问题、督办任务落实。市委先后出台了与之相关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并分解到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主体责任办公室等10家单位及各级党委(党组),推动落实执纪“四种形态”形成常态。
传导压力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关键一环。市委常委会坚持专题听取市委常委汇报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市委常委坚持在分管领域、联系点调研督导、带队检查,定期与党委(党组)书记开展面对面谈话。各级党委(党组)每半年向市委、市纪委报告一次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市纪委全会认真听取党委(党组)书记述责述廉,现场接受质询、现场评议并通报测评结果,实现压力逐级传递、责任层层落实。
巩固成效是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关键举措。去年以来,我市紧盯节假日开展明察暗访,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案件79起,党纪政纪处分90多人,在全市点名曝光60多人;先后针对公车私用、党员干部带彩娱乐等问题开展5项专项治理,查纠违规金额1450多万元,查处典型案件50多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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