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在校学生参加2017年度医疗保险的公 告

全市广大学生及家长:

我市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于2016101日正式启动。为确保我市在校在园学生(幼儿)及时参保并享受医疗待遇,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保缴费标准:150/人。

二、参保缴费时间:2016101日至20161231日为集中参保缴费时间。

三、参保缴费途径:

1、本市户籍在校在园学生(幼儿)随家庭成员就近到户口所在地人社服务中心、村(居)委会参保缴费。

2、非本市户籍学生(幼儿)也可就近在居住地人社服务中心、村(居)委会参保缴费。

3、仙桃职院学生由学校组织集中参保缴费。

四、申办资料: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五、医疗待遇:

在校在园学生(幼儿)在20161231日前缴费的,自201711日起开始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仙桃市医疗保险管理局

 

2016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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