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请你们评评理,这个是不是他种子的问题?”
9月20日上午,长埫口镇太洪村二组村民邹先生怒气冲冲地来到镇工商所投诉,称其3月份在长埫口镇陈先生的农资经营店购买了水稻种子“某两优143”,用于水稻种植2.5亩田,没想到,到了收割的时候发现1.5亩大幅度减产,另外1亩田基本没有收成,邹先生以种子有假要求赔偿,陈某以种子无质量问题拒绝赔偿,双方针尖对麦芒,出言不逊,情绪激动,小纠纷随时都可能演变成大的矛盾冲突。
接到投诉后,长埫口工商所所长袁忠想高度重视,强调涉农无小事,要坚决杜绝消费纠纷演变成大冲突,迅速安排郑建红、胡胜红两名同志进行实地勘察,调查减收原因,对损失进行认定,水稻出现大幅度减产的原因主要是前期雨水过多、后期高温热害所致,经销商对种子适用警示不够。
最后,通过工作人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耐心细致思想工作,最终达成和解协议,由农资经营业主陈先生一次性给予邹某经济补偿1500元,帮助邹某减轻经济损失;邹先生对陈先生的帮助表示感谢。双方对此调解表示满意并握手言和。
“真是太感谢你们了,工商部门真是一心为民,确实帮我们家解决大问题了!”拿到补偿款的邹先生握着长埫口工商所副所长郑建红的手不住地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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