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 :《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总体规划〉的通知》(鄂政发[1999]57号文)的相关规定,我省所有城镇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国有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办理程序: 由申请参保的单位向当地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并经确认后,按医保经办机构要求录制本单位职工有关信息数据并报医保经办机构,经审核无误后,统一开具医疗保险费申报表,并发放基本医疗保险手册和IC卡。用人单位当月缴费,其职工次月即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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