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粮食局积极履职尽责 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

市粮食局认真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切实履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的粮食质量监管职责,多措并举,扎实做好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严格粮食收购资格检查,把好市场准入关。制定粮食收购许可行政审批工作程序和收购资格审批公示制度,定期对粮食收购资格进行审查,近两年共取消了11家不合格企业粮食收购许可资格。

   二是加强粮食质量检测机构建设。近年来,市粮食局多方筹措资金对粮油质检实验室进行升级改造,现质检站拥有标准化实验室13间,价值400万元检测设备60余台套。2016年3月实验室通过了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进一步夯实了粮食质检工作基础。

   三是积极开展粮油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为全面掌握我市粮食种植面积、品种、长势、产量、病虫害、农药使用情况,市粮食局采取重点调查与全面调查相结合的办法,深入田间地头调查取样,仅2015年就调研农户358户,采集检测样品133批次,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和质量会检任务。

   四是强化省市两级储备粮和托市粮质量监管。市粮食局与各监管员、市级储备粮管理合作企业层层签订安全储粮责任状,并组成督查小组一月两次对监管员履职情况和企业科学储粮情况进行督查。2015年,对中粮(仙桃)米业有限公司所收购的3万吨托市粮逐仓进行了质量验收,对2.55万吨市级储备粮进行入库检验;2016年检测储备粮出入库样品43个,保障了储粮质量安全。

   五是认真开展市场粮油质量监管。在注重举办粮食科普知识展览、现场展示粮油样品、开展粮食法律法规进社区等方式,提高消费者科学健康用粮意识的同时,积极组织专班开展粮油质量专项检查,仅2016年,抽查企业、粮店20多家,检测样品5批次。

   六是扎实推进“放心粮油”工程。截止2016年6月,按照统一采购配送、统一店名标识、统一经营方针、统一服务规范、统一质量承诺“五统一”的标准,全市建成“放心粮油”连锁店(柜)70家。为进一步加强管理,市粮食局修订并完善了《仙桃市“放心粮油”连锁店(柜)百分制考核细则》。在监管上,实行分级管理、整体联动,将开展常态化市场巡查和受理举报投诉紧密结合,确保监督管理无死角;在配送上,坚持配送中心对连锁店配送量达到70℅的底线标准不动摇;在质量管理上,实行从商品进货、储存、销售到配送全过程监控,全面推行粮油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及质检报告同行制度。今年上半年,市“放心粮油”配送中心实现放心粮油销售165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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