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广电融媒体记者今天(6月22日)从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了解到,今年初,突如其来的疫情给影视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和挑战,至今,电影院都未开门营业。针对这种情况,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电影放映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并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国家出台免税政策扶我们一把,这真是雪中送炭啊!” 在这种情况下,一笔5580.55元退税款到了湖北省蕲春县万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账上,公司负责人万桦感慨道。
”疫情发生以来,我公司旗下的电影院一直闭门谢客。”万桦介绍说,在关键时刻,主管税务机关蕲春县漕河税务分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联系他,告知其公司可享受免税政策,详细宣讲政策内容和适用情况,并精心辅导他办理了一季度增值税和附加税费的退税。
在蕲春,万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只是众多受益减税降费红利企业的缩影。
据介绍,为了确保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5批23项税费优惠政策落地落实,蕲春县漕河税务分局全面梳理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税收优惠政策,并按照享受主体、优惠内容、政策依据三类编辑政策指引,精准筛选符合政策的纳税主体名单,根据名单进行差异化、针对性地定向跟踪辅导。截至6月,已通过媒体宣传、纳税人学堂、上门辅导、专题宣讲等多种方式,累计辅导纳税人1000余户次,确保税费优惠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有力支持了企业复工复产、复商复市。
(湖北广电融媒体记者 徐嵬毅 通讯员 吴茂华 宛瑾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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