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布首批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

昨日,市生态环境局会商市发改、经信、住建等部门,制定发布了《仙桃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我市共有64家企业(项目)列入第一批清单。

建立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旨在优化执法监管方式,分类推行非现场执法监管,运用信息化手段严密监控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以更大力度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

据悉,根据省生态环境厅《湖北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文件要求,市生态环境局通过层层筛选把关,起草完成我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列入正面清单的企业主要来自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企业,民生保障重点行业企业,污染小、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企业,重大工程项目,重点领域企业,其他已安装在线监控设备、正常运行并联网的企业等六类行业。正面清单又细分为三大类,其中包括疫情防控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重污染天气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日常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分别涉及38个、6个、20个企业或项目。

对清单内的企业(项目),将享受有需要有服务,无需要不干扰;对轻微环境违法行为以整改为主,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和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对纳入重污染天气类的6家企业(项目),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不停产、不限产、不检查、不打扰。

同时,市生态环境局将加大帮扶指导力度,全力保障正常生产、建设,帮助指导相关企业建设健全污染防治设施,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切实做到有需要有服务,无需要不干扰。对正面清单企业,原则上不进入现场检查,充分利用无人机巡查、视频监控系统、污染源自动监控、大数据分析等非现场执法手段,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干扰。

纳入清单的企业或项目也并非一劳永逸,我市对正面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和移出制度。正面清单将定期更新,清单内企业或项目一旦发生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或突发环境事件等造成环境污染的,将从清单中剔除。(记者  李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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