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三级湖长“呵护”10个湖泊“健康”

4月20日,雨后的沔城莲花湖,绿道蜿蜒如绳串起拱桥、亭台,坡岸芳草萋萋,水面小荷初举,别有一番韵味。绿道“打卡”,湖边漫步,成为小镇居民生活的“必需品”。

莲花湖由大、中、小垸池组成,最早因唐代修城取土而成,约954亩。由于湖边居民众多,生活污水直排,也缺乏“活水”净化,部分湖面承包给私人开展种养殖,淤泥平均深度超过1米,淤塞严重。

治出湖畅水清好风光,沔城筹集资金1000余万元,实施岸线整治、清淤疏挖、绿化美化等。为进一步改善湖泊水质,该镇还推进水系连通工程,让莲花湖上接东荆河,下连通州河,成为涓涓“活水” 。

包括莲花湖在内,全市有排湖、太子湖、骑尾湖等10处湖泊列入省级湖泊保护名录,面积约2.2万亩。近年来,我市从明责任、建机制、编规划、实整治等方面,推进湖泊形态、功能、水质、生态保护各项工作落实。

10处列入省级保护名录的湖泊,分别由市委市政府领导担任市级河长,各地党(工)委书记担任辖区内湖泊的镇级湖长,涉及的村党支部书记担任村级湖长,构建三级湖长体系,明确保护责任。

市政府还安排专项经费100万元,编制《仙桃市湖泊保护总体规划》《湖泊保护详细规划》等,完成湖泊划界确权测量,做到“一湖一档” “一湖一策”。

在河湖长制深入推进的背景下,像莲花湖这样经过整治后“大变样”的案例不在少数。收回湖面游船经营、养殖许可,坡岸生态整治,连通仙下河水,流潭湖“重获新生”。农业、公安、水利等开展拆违专项行动,拆除五湖养殖围栏围网,“杆连杆”变回“浪打浪”。巧借社会资金“加入”湖泊治理,开展排湖退渔还湖,恢复湖泊面积。(记者  胡纯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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