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应急管理局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工作,全力助推企业复工复产。
该局实行“非接触式”审批,指导办事企业和群众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咨询、预约、申报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业务;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生产经营备案证书、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烟花爆竹零售和批发经营许可证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证件有效期满、因疫情原因未能办理延期手续的,自动顺延至疫情结束。
据介绍,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在疫情结束前申请许可证延期或变更的,可不提交2020年2月至6月工伤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因疫情原因未复审或延期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视同有效;因疫情原因未对修定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以及未到应急管理部门备案的,实行容缺受理审查;容缺受理审查通过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申请人对容缺资料作出限期办理的书面承诺后,可先行予以发证。承诺期限为不超过疫情结束之日起的3个月。到期未办理并提交有关资料的,由发证机关收回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证件并公告予以注销。(记者 张钰 通讯员 雷桂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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